室內環境是一個綜合性復雜空間系統,根據其功能屬性及特點可將室內空間分為多種類型。這主要是從
辦公室設計的程序出發,按照功能與審美、技術與藝術的概念進行的空間分類。
通常空間可以分為結構空間、開敞空間、封閉空間,動態空間懸浮空間靜態空間、流動空間、虛擬空間、共享空間、母子空間、不定空間、下沉空間。
首先,室內使用功能所涉及的內容與建筑的類型和人的日常生活方式有著最直接的關系,而室內空間的再組織亦是在遵循這些不同的使用功能所體現的基本特征的前提下進行的。
因此,這些特征決定辦公室設計的審美趨向以及設計概念構思的確立。其次,根據人的行動特點,建筑平面又表現為動與靜兩種基本平面類型。人以行走的動作特征出入特定空間活動的行為體現為動,這種以動為主要的功能空間,在建筑平面上就是交通面積,以站、坐、臥的動作特征停留在特定空間的行為體現為靜,這種以靜為主的功能空間,在建筑平面上就是使用面積。這樣劃分空間動靜位置的工作就成為室內功能設計的主要內容,即室內設計的功能分區。